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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沒有發文了,甚至忘記了帳號密碼。

趁著過年大掃除,我將手上的帳號密碼都整理了一遍,才終於翻出這被我遺忘許久的隱密天地。

 

看著幾年前我所留下的文字,覺得很意外,又不意外。

意外的是,我好像沒有長大,完全能想像為何我當初會敲下這些感想。

不意外的是,這些想法同樣在我腦裡心裡,影響我至今。

 

 

不過,我的人生故事又有了新的篇章。

我與第二任男友分手了。

 

分手原因是因為他的家庭因素,

因為他的家裡有債務,而且是龐大的債務,所以他總覺得無法給我一個安穩的家,因此單方面提了分手。

 

而我,也接受了。

在交往過程中,我好幾次告訴他,即使他家狀況嚴峻,我還是願意接納,

我相信只要共同面對,一定有辦法解決的。

 

現在想來,或許是當時的我太樂觀。

 

 

他提分手的那刻,他告訴我他再也不會交新的女朋友了。

當然這話我認為聽聽就算了,

不管他的未來有沒有另一位女孩或者女人的出現,都再與我無關。

 

 

 

而後,

又過了約半年,我的初戀男友聯繫了我,

他以要還我錢為理由(是的,在分手之前他就一直欠我錢)約我出來聊聊近況。

當然,也知道了我單身的消息,於是重新展開追求。

 

 

 

其實我一直把他當作一個很要好的異性朋友,

他在追求我的過程中亦是如此,

只是,他真的太了解我了,畢竟我們相處了很久很久,

最後在他的「盧」功下,我答應再跟他交往看看。

 

 

 

 

但,我想我是真的很過分。

因為我對他並不是真的喜歡。

我甚至無法對他說出我愛你。

我只是把他當作一個很重要的人。

 

對他的感覺,是內疚、是歉意。

是再也無法因為他對我生氣就轉身離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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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鏡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