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久沒有發文了,甚至忘記了帳號密碼。
趁著過年大掃除,我將手上的帳號密碼都整理了一遍,才終於翻出這被我遺忘許久的隱密天地。
看著幾年前我所留下的文字,覺得很意外,又不意外。
意外的是,我好像沒有長大,完全能想像為何我當初會敲下這些感想。
不意外的是,這些想法同樣在我腦裡心裡,影響我至今。
不過,我的人生故事又有了新的篇章。
我與第二任男友分手了。
分手原因是因為他的家庭因素,
因為他的家裡有債務,而且是龐大的債務,所以他總覺得無法給我一個安穩的家,因此單方面提了分手。
而我,也接受了。
在交往過程中,我好幾次告訴他,即使他家狀況嚴峻,我還是願意接納,
我相信只要共同面對,一定有辦法解決的。
現在想來,或許是當時的我太樂觀。
他提分手的那刻,他告訴我他再也不會交新的女朋友了。
當然這話我認為聽聽就算了,
不管他的未來有沒有另一位女孩或者女人的出現,都再與我無關。
而後,
又過了約半年,我的初戀男友聯繫了我,
他以要還我錢為理由(是的,在分手之前他就一直欠我錢)約我出來聊聊近況。
當然,也知道了我單身的消息,於是重新展開追求。
其實我一直把他當作一個很要好的異性朋友,
他在追求我的過程中亦是如此,
只是,他真的太了解我了,畢竟我們相處了很久很久,
最後在他的「盧」功下,我答應再跟他交往看看。
但,我想我是真的很過分。
因為我對他並不是真的喜歡。
我甚至無法對他說出我愛你。
我只是把他當作一個很重要的人。
對他的感覺,是內疚、是歉意。
是再也無法因為他對我生氣就轉身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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